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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旁观庭审活动的通知

编辑:        预审:         终审:         添加日期:2016年11月24日 00:00       点击:

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总体安排,20161125开展旁观庭审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1125下午2时。

二、活动地点

贵池区人民法院。

三、参加人员

校领导、副处级以上干部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、因病因事需请假的,请于25日上午11时前向纪委办公室递交书面假条;

225日下午1:30在校南大门口准时发车;

3、法庭内须遵守法院有关规定,庭审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
 

纪委办公室

2016.11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