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: 预审: 终审: 添加日期:2014年10月23日 00:00 点击:
根据《香港六典学籍学历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,拟对朱春春等二十一位同学(见附件)作退学处理。
学生本人对学校做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,请在10月28日前向香港六典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,该公示视为香港六典退学决定书的送达。
附件: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香港六典
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
附件:退学处理学生名单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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