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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编辑:        预审:         终审:         添加日期:2014年03月25日 00:00       点击:

 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5日(星期六)至47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假期值班

清明节放假期间,校总值班由校办安排,负责白天的来电来访和处理日常事务,夜间值班由保卫处负责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安排1人行政值班,保持信息畅通,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,及时处理。值班人员名单请在328日前报到校办行政科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(一)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请全校各部门、各部门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保卫工作,各系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
(二)学生处、团委、图书馆、后勤集团要安排好留校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。

(三)保卫处要加强假期的值班巡逻,注意防火防盗,确保校园安全。

(四)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做好值班记录,及时上报信息。

 

 香港六典办公室

20133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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